德国大学生就业工作现状及启示

发布者:招就办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5浏览次数:107

大学生就业一直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世界高等教育的共同话题。德国作为世界的第四大经济体,经济实力居欧洲首位,其国内的就业政策、各高校在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其中有相当部分值得我们的总结和借鉴,现将德国就业的基本情况略作总结如下。
    一、德国大学生就业社会背景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经济总量位居欧洲首位,世界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且与英、法的差距很大。德国作为西方七大工业国成员,对世界经济和金融形势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德国经济多年的发展,德国人口总数的下降,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相对比较紧缺,大学生就业状况一直良好。截止到2009年7月,德国的就业人口约4060万,失业人口约346万,失业率8%。但在整个劳动力市场当中,大学毕业生占10%,总数达280万,其失业率为4.5%,低于自然失业率。进入21世纪,德国加快了向信息社会转变的过程,劳动力需求发生了结构性变化。社会对大学生的需求岗位分布不均衡,制造业和一般服务性领域工作岗位减少,研发、管理、咨询和教育领域的工作岗位不断增多,导致不同专业就业难度各有不同,例如,建筑和室内设计这两个专业在德国就属于就业较难的专业,而计算机和信息专业的学生就比较容易找到工作。
    欧盟社会及经济发展对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教育系统推出了博洛尼亚进程改革计划。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是29个欧洲国家于1999年在意大利博洛尼亚提出的欧洲高等教育改革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整合欧盟的高教资源,打通教育体制。博洛尼亚进程的发起者和参与国家希望,到2010年,欧洲博洛尼亚进程签约国中的任何一个国家的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成绩,都将获得其他签约国家的承认,大学毕业生可以毫无障碍地在其他欧洲国家申请学习硕士阶段的课程或者寻找就业机会,实现欧洲高教和科技一体化,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为欧洲一体化进程做出贡献。
    博洛尼亚进程推动了欧盟教育人才培养一体化,扩大了毕业生就业范围和人才交流,提升了社会及高校对大学生就业重视程度。为应对形势发展,德国联邦政府劳工部门积极参与对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工作,各高校也纷纷成立就业指导中心,举办多种多样的应用知识讲座和培训,并加强各高校之间的相互协作。
    二、就业主要特点
    1、大学生就业实行统一社会化、法制化、市场化
    德国将大学毕业生就业作为社会就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行统一的社会化和法制化管理,实行就业市场化。对大学生就业的管理和服务主要采取以政府就业主管部门为主、社会各相关部门参与,政府直接干预较少。没有将大学生作为特定就业对象,制定特别的政策,而是依法进行统一的社会就业管理。大学生作为社会就业的普通一员,与其他社会就业人员享受一样的就业政策和服务,在德国,与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求职者直接相关的法律有劳动中介法、失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等。根据法律规定,求职的大学生有权得到有关就业信息、咨询、培训、进修以及求职期间个人及家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比如推行“短期工作”制度,即“非全日工作”制度。德国联邦和各州劳工部门采取措施,鼓励从业者从55岁开始从事“半份工”,把让出的半份工作推荐给年轻的求职者。德国失业保险金除了发失业救济金外,主要用于教育部门在中学和大学中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对学生进行就业前指导,帮助大学生做好就业准备,实现顺利就业。
    2、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提供就业公共服务
    联邦劳工部和各地区劳工局与高校密切配合,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设立了专门的高校服务组。劳工局高校服务组是高校学生获得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的一个主要渠道。它的核心任务是为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后一年以内)提供就业市场和劳工局服务信息,指导专业学习重点规划、专业转换、职业选择、职业素质培养、从学业到职业的转换和进修,提供职业申请指导和培训等。高校服务组多设在大学附近,便于为学生就近服务,每学期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以柏林地区为例,劳工局共设有柏林北部区、市中心区和南部区三个高校服务组,分别服务于三地附近的19所高校学生。2008年夏季学期,柏林三个劳工局高校服务组共举办了“经济学专业人士的就业市场发展”、“大学生在中小企业的就业机会”等68场报告会,组织了24场企业自我介绍或参观活动,23场“优势——劣势分析”、“跨文化合作的关键能力”等素质培训讲座,10个国外工作培训讲座,10个关于学业、实习的讲座,54个“职业申请材料准备”、“面试技巧”等培训课程,开展3个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项目和4个展览会。
    3、实行全程化升学服务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德国就业指导始于学生入学前的就学服务,并贯穿学生学业始终,关注并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是全程动态指导与促进的过程。一方面,为了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各色人才,德国学生从小学高年级便开始进行职业导向了,他们在读完小学后,就根据父母意见及自己的成绩、潜能、个性及爱好等综合评价开始实行分流,分别进入文理中学、实科中学和普通中学。不管上什么中学,都有一个学期的试学期,不合格就降到下一类中学。当然学得好了也可以转到实科中学和文理中学。另一方面,德国十分重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实践,指导学生开展实习以及勤工俭学等活动,将学生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从而培养更多面向实际的应用型人才。在德国,综合性大学有义务实习规定的学位课程约占总数的10%—20%,而在应用型技术大学中则高达90%以上。综合大学的实习时间一般为2个月到6个月,而在应用型技术大学中实习则要占去大学学习8个学期中的整整2个学期。2005年4月1日颁布并实施的新《联邦职业教育法》中更是将职业教育的地点规定在:经济界的企业,经济界以外特别是公共事务、自由职业成员以及家政的同类机构。
    4、紧密联系企业单位,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德国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和就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约70%的就业机会和82%的培训机会是由中小企业提供。德国政府注重与企业合作,制定了相关政策,发挥企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大学生。比如,企业要获得国家的资助和扶持,必须创造一定数量的新就业岗位。德国政府以提供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地方公共服务机构雇佣失业人员。企业每雇佣一名失业者,便可获得10万欧元的贷款。为了鼓励和表彰企业在创造培训和就业岗位上的突出表现,德国联邦劳工部已连续三年举办“创造就业——企业的义务”竞赛。2007—2008年共有来自14个联邦州的213家企业参赛,参赛企业几乎涵盖所有行业。经评审委员会评选,有5家企业最终获奖。
    5、提供良好创业政策环境,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据统计,德国相当一部分劳动力是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在大学生创业方面,德国政府不仅提供一定的银行贷款,而且为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毕业生待遇规定了最低标准,以及根据其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保险金。另外,创业者还可根据创业后的经营情况分阶段地从政府部门获得创业补助金,如果创业者自办的企业还能雇佣其他失业者,则会得到更多补贴,这些措施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和保障。
    6、开展职业培训,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
    德国的职业培训包括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转岗培训。对于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而言,他们的职业培训主要是“双元制”。一方面在职业学校接受职业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另一方面又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和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这是一种将企业与学校、理论与实践和知识与技能相结合,以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对于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而言,主要是由政府、社会机构、高校和企业间联合进行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活动、学习实践等。
    7、积极筹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
    博洛尼亚进程计划的相关公报要求其成员国在2010年在全国各高校建立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各国政府、相关部门、雇主为在校学生和毕业生提供与就业相关的各项指导和服务。目前,德国大部分高校都已经设立了专门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通过开展学习实践、就业咨询、校企合作等活动,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很好的帮助和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另外,2009年4月,博洛尼亚进程召开第6次部长级会议上发布的《鲁汶公报》对未来十年的优先计划中,更是将提供平等的入学和就业机会、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明确为博洛尼亚进程的未来主要走向。
    三、就业工作体制
    ——联邦劳工部。德国联邦及各州劳工部是政府主管全社会就业的机构,亦是主管大学生就业的机构。联邦劳工部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制定联邦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并就这些问题与各州、各地方相关部门以及议会劳动与社会委员会协商。各州劳工部则负责制定本州范围内的就业与社会政策。
    ——各地区劳工局。劳工局为个人、企业和机构提供有关培训和就业服务。具体而言包括介绍培训和就业职位;提供就职咨询;为雇主提供咨询;资助职业培训;资助残疾人就业;促进创造和保存就业岗位以及对就业市场和职业发展进行数据统计和跟踪研究等。同时,劳工局与政府、企业、私人就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密切合作。劳工局执行政府的就业政策,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与私人职业中介机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设立专门的高校服务组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主要工作有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举办讲座、报告、讨论和培训,介绍学生与校友、国内外企业建立联系,为企业提供大学发展和毕业生信息,提供展示、介绍企业服务,举办招聘会等。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学校拨款、第三方资助等。德国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起步较晚,虽然已有170余所高校建立了就业指导中心,其中,不乏有柏林工业大学和弗莱堡大学这种规模较大、服务完善的就业指导中心,但还有一部分仅有一名工作人员,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处于发展和建设阶段。
    四、社会组织在德国就业中的作用
    德国是一个法制非常健全的现代化国家,同时也是当今世界上社会组织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德国大约有100万个社会组织,其社会组织与人口比为1:75,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德国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其商业、医疗、环保、教育、体育、文化、慈善等各个领域。对德国大学生就业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组织提供就业岗位。德国社会组织具有范围广、规模大、类型多、历史悠久等特点,是国家机器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年来,为德国民众提供了众多的就业岗位,就能查到的资料表明,早在1995年,德国社会组织(不包括宗教团体)的经济规模就达到944亿美元,占国家GDP的3.9%,并且提供了相当于144万个全职工作岗位,占全国非农业就业的5%左右,服务行业就业的12%。
    2、社会组织支持就业经费。在众多的社会组织中,基金会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德国有合法登记的基金会1.5万多个,其中95%是公益性的,5%是非公益性的私人家族基金会。没有合法形式的基金会多达2.5万多个。所谓合法登记的基金会是按民法规定以私人名义成立,发起人注入基金(原始基金必须5万欧元以上),有权决定组织机构、理事会成员、活动范围和运作方式,但基金与发起人财产脱钩,为社会所有,政府派员参加监事会,并要求基金会提供年度报告,监督其是否按照宗旨、章程规定运作。没有合法形式的基金会,主要包括以信托方式成立的基金,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成立的,以及以社团名义成立的基金会。德国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的经费有一部分就是来自这些基金会组织的提供,就业指导中心可以通过申请、合作等方式从基金会获取基金。
    3、社会组织实施就业培训。社会组织,尤其是基金会组织经常与行业协会、工会、学校等单位合作,开展就业培训工作。他们通过座谈会、课程学习、提供实践平台等形式,对待就业人员分类别进行就业的培训,以增长其就业技能,帮助其实现就业。例如艾伯特基金会、BTZ培训与工艺基金会、弗里德里希基金会等都热衷于就业培训活动,并资助了德国以外国家的就业培训活动。
    五、德国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综述
    (一)德国高等教育及大学生就业现状
    德国高等教育有383所大学,其中103所综合性大学,176所应用科技大学,6所师范大学,53所艺术学院,30所行政管理学院,15所神学院,共有198万大学生,其中有25万外国学生(约占12%),2008年有30.9万大学毕业生;2007年政府投入教育资金约1448亿欧元,约占GDP的6%。
    德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在50%左右,高等教育很早就进入了大众化阶段,据德国联邦劳工部数据显示,2000年德国高校入学31.5万人,而在2009年入学人数达到42.3万人,增加43.3%;学科分布情况为法律占35.2%、经济和社会科学占19.7%、工程类占17%以及其他专业。目前,德国每6人中就有1名大学生,预计到2020年,每4人中就会有1名大学生。
德国高等教育具有典型的欧洲发达国家的传统,有较完备的大学与高专一体化结构和双轨制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系统内部有各种学校,包括各种职业学校、应用科学大学、综合性大学,各有特色,和谐并存。各个不同层次的大学定位相同,都在争夺同样的位置,所以德国政府认为,一些高校必须转向培养技能型、生产型人才的领域,才会有竞争力。
德国大学生拥有良好的就业前景,根据德国联邦劳工部数据显示,德国就业市场的高学历程度越来越明显。大学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就业率情况接近90%,最终未就业大概在1%—2%。德国和其他发达工业国家相比,更偏向于信息技术和科学方面的研究。一些曾被视为服务部门的行业也向研究、培训等方面扩展,现在德国的服务行业也成为吸收高学历人才的重要部门。
    德国的就业市场预测在2020年后可能会出现供过于求的状况,但是德国大学生的就业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从近几十年的统计数据看,德国的高学历人才与其他没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相比,失业的危险性更小,具有明显的就业优势。
德国高等教育具有典型的西欧发达国家的传统基础,大学生就业采取“自我负责,自由择业”的制度,大学生就业呈现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特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德国不重视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相反德国各级政府、学校和社会都主动参与、重视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把就业指导视为就业工作的“发动机”,引导大学生有序合理地流动。在提高大学生成功就业和减少人为的失业方面,就业指导功不可没。
    (二)德国大学就业指导机构特点
    德国有370所大学被德国就业服务协会(CSND)登记,是成员单位;有171所高校建立了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占所有高校的46%;这171个有就业指导中心的学校中,有118个加入了该协会,占69%;其中有59个是以高校名义加入协会,有54个是以个人名义加入,有5个是以个人协作伙伴身份加入,另外还有90所学校有意向加入。加入协会的各个大学联合起来提供更加丰富的网络服务,建立起一套更好的服务措施。就业服务协会收取会费,个人会费50欧元/年,单位会费650欧元/年。收取会费有利于保障资金来源,便于开展各项活动,有利于制订目标、统一措施。这个协会与校长界(校长协会)有很紧密的联系,现在已经成为各高校就业中心的服务合作机构。
    整个协会的工作范围:一是扩大就业网络,网络资源共享;二是促进各中心间的交流及国际合作;三是使就业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专业性得到提高;四是对各会员的员工进行培训;五是出版会刊;六是组织专业的会议;七是提供对协会公共事务的服务。协会对会员的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与经济界建立联系;如何获得经济资助;如何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咨询;如何开拓就业市场;如何定期举办活动;如何管理就业信息等等。
    德国高校日益重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其中171所高校设立了就业中心,通常称为毕业生职业指导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其主要任务是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举办讲座、报告、讨论和培训,介绍学生与校友、国内外企业建立联系,为企业提供大学发展和毕业生信息,提供展示、介绍企业服务,举办招聘会等。部分高校就业中心建制完善,比如,美因兹大学内设学习咨询部门、国际就业部、女生办公室、信息服务部、专业实习部等办公室,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总体而言,德国高校就业中心起步较晚,还处于发展和建设阶段,有的高校的就业中心只是“一人”中心(仅有一位专职工作人员),除根据活动或业务需要聘请工作人员或学生助理外,所属地区劳工局会派工作人员轮流到高校协助就业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服务、指导和咨询。如,不莱梅大学除了专职的1人外,还有10个人在就业中心工作,其中包括劳工局有5个咨询员,轮流在咨询台值班,有2个员工负责介绍工作(职介),还有2个学生助理;柏林工业大学就业中心工作人员有2个全职人员、1个秘书,新招聘3名工作人员,共6人。
    德国高校就业中心一般没有固定办公经费,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经费向学校或政府申请专项经费,能保障就业指导工作计划的需求。比如,不莱梅大学每年的预算经费除了薪酬外,每年大约为70万欧元。
    德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由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受过专门训练或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来承担。通过开设职业咨询课,开展心理测评与辅导、一对一面谈、职业生涯规划、职业培训、择业技巧指导、提供职业信息等,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这种就业指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专业化指导。所谓专业化指导是指把大学生分成不同类别,区别对待,予以分类指导。在德国,从事大学生就业指导的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很高,决定了其职业指导高度专业化的特点,完全能满足大学生对职业指导的要求。除了按常规的专业和学科分类外,更多的是按大学生的就业要求、期望、特点、条件等进行分类,并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不同内容、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指导。对职业声望要求高的学生,则帮助他们分析职业行情和职业发展动态、前景和趋势,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合理“定位”,明确职业选择目标;对重视工资待遇的学生,则帮助他们分析各行业的薪酬情况,引导大学生合理“报价”,并传授面谈待遇的技巧等;而对有自卑感的学生则鼓励他们增强信心,学会心理调适,化解心理危机。在职业指导中,通过开展性向测评、一对一面谈等方式,了解大学生的兴趣、价值观、特长、气质、能力等个性特点,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评价自我,纠正认知偏差和心理误区,扬长避短,充分展视个性,实现人职匹配。
    2、社会化指导。德国就业指导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形成一个高效合理、规范有序的社会化就业指导体系。这种社会化体系是以政府(联邦劳工部与各州、市劳工局)为主体,学校、企业和私人咨询介绍所等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各地劳工局专门设大学服务组,负责开设职业咨询课,介绍用人单位性质、要求和受聘人员的条件,帮助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和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学生根据个人特点充分利用信息获取工作机会;开展职业培训,指导学生撰写简历和自荐材料,以及与用人单位面谈等。德国高校具有自主办学的传统,强调教学和科研的独立性,学生就业直接进入市场,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高校不关注就业和就业指导,相反大学深知其中利害,因为这与招生生源和社会捐助息息相关,影响学校的经济、社会效益,因此高校主动参与就业指导,通过开设相关的课程,培养学生正确的职业观、职业操守和规范。以提高学生的生存能力和基本素质为目标,帮助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和人生规划,重视学生就业前的实用职业技能的培训。私人咨询介绍所则为毕业生开展性向测评服务,测试大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价值观、能力和气质等,并解释测评结果;为毕业生设计职业发展目标,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技巧并进行有效的就业决策等。企业则直接承担大学毕业生的实习和培训,选派有经验的专家指导学生,以提高职业适应能力为目标,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分析设计能力,并把这种指导与选聘相结合。
    3、培训式指导。培训是德国大学生就业指导一大“亮点”。在德国,无论政府还是学校、企业都非常重视对毕业生进行实用技能培训,这与德国大学生大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职业性、技能性工作有关,这些岗位操作性、实践性强,需要有熟练的心智技能和动手能力。德国大学生已成为一个庞大的蓝领中产阶级,构成了社会的中坚力量。政府就业指导部门通过设立市场学院等形式,聘请企业的高层主管、工程师、设计师等担任培训师资,根据社会各行各业的需求,科学合理地安排课程,对学生进行各种实用能力培训,这些实用课程的学分,占学生毕业所需学分的18%左右,这种培训方式深化了就业指导的内容,增加了毕业生工作的“附加值”,也缩短了毕业生就业后的适应期,使毕业生在市场上很受欢迎。这也是德国大学生就业指导主动与市场对接,实现“零距离”的最好写照。
    4、发展式指导。发展式指导即强调人与职业的和谐发展,谋求人在职场中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创造性、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等。在具体指导中则要注重引导学生把个人的发展前景、发展空间和企业的发展前景、潜力、环境和培训体系等作为择业的原则、条件,重视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对人成长发展的作用,并把就业指导贯穿在学生职业生涯和人生规划之中。从入学起,就业指导人员就主动对学生进行性向测评,了解其兴趣、爱好、能力等,建立学生特性档案,帮助他们做好学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发展规划的设计,并结合学生的职业意向设计科学合理的课程结构,重视培养终身学习能力、创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管理能力、团队精神及各种职业技能等。
    (三)德国大学生创业情况
    据德国经济与劳工部统计,全国相当一部分劳动力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因此,德国社会注重培养在校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并为之提供包括资金、政策等方面的保障,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在此次考察过程中,德国的创业促进政策和各大学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提供宽松的信贷援助和担保支持。德国政府现有650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计划。这些促进计划主要有两类:对现有企业的投资和对创办新企业的援助。在担保方面,德国每个州都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银行,这些担保机构通过发行公债而设立。政府直接为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提供担保,承保损失可达60%,最高达到80%。为此,还有中介组织的担保服务。
    2、创业后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包括给予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构建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突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撑、大力扶持中小企业产品出口等。
    3、加强高校创业服务中心的引导作用。从1983年建立的第一个创业者中心至今,德国已有创业者中心270个。在创业者中心的支持下创建的企业近万家,职工约10万人。在此次走访的德国大学中,多数都具有自己的创业服务中心,下面以“柏林工业大学创业中心”为例,详细介绍一下德国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在德国,大学生创业意识不如美国那么强,因此,该中心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然后按照全过程给他们提供咨询,支持他们开展创业。在该中心的网页上有校友会的网页,并且会特意把创业校友的相关信息放在网站上。此外,中心加强与目标团体的联系,如学生、科研管理人员、毕业人员、教授等,编制工作手册,从导向、准备、创业整个过程对大学生进行指导。
    导向方面(创业意识培养):中心每周举办创业成功人士演讲。另外,从网站上列出表格让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去填写,进行非正式测评,让学生大致判断应该就业还是创业。有时会邀请六七个学生在一起进行团队辅导,从中发现有哪些适合自主创业。同时邀请技术方面的人才进行考察,有的是适合研究,有的适合在研发基础上进行推广,从中发掘创业人才。积极邀请相关教授,与学生交流关于创业的事情,让学生明白创业也是一个就业的途径。学校内也树立了校友中25个创业典型进行宣传,并且在德国地图上标记了创业的校友分布。同时,让教授在授课中注重灌输创业意识。
    咨询方面:对有意愿进行创业的学生,指导他们制作商业计划书,帮助他们找准不同的企业方向,明确创业需要的条件;同时把就业市场和创业进行联系,为创业提供一些帮助和依据;创业者可以作为团队形式,联邦政府将拨付一定资助经费用于团队创业;同时也拨付一定费用支持项目开发、产品研发、创业计划;政府组织商业计划的竞赛,进行项目竞标。
    培训方面:如对税收的情况、专利申请、员工管理、创业后面临的其它问题等进行培训,对创办企业后面临的问题的培训将有一周。
    创业保障方面:高校成立的创业中心,可以提供免费的六个房间给创业者使用,系里、实验室也提供一定的场地,在场地中作创业计划等,开展创业准备;一年后创业者将自主开展工作,创业中心事实上为创业者提供了一年的孵化器或者流动站。
    校友会中成功创业的成员有些也主动申请成为创业指导者、辅导员。中心会开展一些对创业人员的调查,问问他们今后将雇用多少人,会为学校做出什么贡献等。2008年校友会为学校提供了18000个工作岗位。中心会举办一些校友间各行各业的交流和自助晚餐活动。中心关注推动女生创业。
    我们可以看出德国创业服务中心有几个特点。首先,创业中心所属的部门不是就业处而是科研处,众所周知,大学里会产生许多的技术和发明,但科技转化率不高,这与传统上大学重视科研工作,而不注重创业工作有关,将创业服务中心放在科研处下,有利于应用研发人才,并帮助其实行创业,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其次,重视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利用专门培训、课堂灌输、创业活动等形式,强化大学生的创业意识;第三,注重成功经验的推广,积极联系成功创业校友和知名企业家,以其自身的事迹感染、教育学生,同时,利用各种手段,帮助学生获寻他们想要领域的成功经验;第四,资金支持实现项目孵化,学校从联邦政府、基金会等方面争取资金,设立创业奖学金,鼓励学生开展创业,并且对优秀的项目提供启动资金的保障;第五,专兼职的师资队伍保障创业的实施,可以分为专家型,对创业项目进行评估、指导;服务型,为有意向进行创业的学生提供咨询、信息服务;引导型,利用专业课教育的同时,对创业理念进行渗透和灌输。
    六、德国大学生就业指导经验给我们的启示
    综合德国在大学生就业指导方面的特点,我国更应该从高等教育结构、大学课程设置以及大学生自身就业观念和就业指导能力等方面考虑,来促进大学生的就业。
    1、调整高等教育结构
    我国自从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高等教育总规模已超过3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了23%。按照马丁·特罗教授的理论,我国的高等教育已跨入大众化阶段。但是,现在国内很多高校对自己的定位不准,都在向综合性大学发展,以求得在竞争激烈的高校队伍中的一席之地。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建立一种和谐的高等教育结构:专科(高职)、本科、研究生教育比例适中,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如民办高等教育与公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综合性大学、多科性大学和单科性大学共同发展;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自考、函授、电大、夜大、业大等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相互补充。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改变高等教育结构,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就很难得到根本解决。
    2、改革高校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
    高校各个专业的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方面应该有所变化,应该更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未来的职业接轨,使学生更早地树立自己的职业观,使他们在开始接受高等教育的时候,就对自己的职业前景有个更好的认识。引导他们抛弃“官本位”的观念,积极加入服务性行业。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引领服务行业也向研究、培训等方面扩展,政府、学校给以更实际的引导和帮助。在课程设置方面,削减一些与本专业无关或与本专业就业关系不大的科目,同时也应该加强通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对自己进行准确合适的定位,素质教育要落在实处,不能好高骛远。
    3、改进就业培训模式
    目前我们高等院校对大学生就业培训做得还不够实际、不具体,尤其是职前培训需要再进一步。德国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他们从政府到学校,对大学生的职前培训都很重视。我们走访的柏林联邦政府劳工部定期举办各种职业讲座,不莱梅大学、柏林应用科技大学、汉堡大学等高校每年定期举办培训教育,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参加哪些课程。培训课程一般持续六个月,请各个行会的成员来讲授相关行业具体的工作情况,各个工种之间分工详细,请已工作的校友做实际工作环境访谈,这样就能使大学生在工作时缩短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具体工作的磨合期。
    4、加强创业教育、大力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在德国,大学生创业已经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无论是政府还是高校对大学生创业都提供了多种服务和保障。反观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起步较晚,还仅仅停留在创业理论教育的基础上。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结合不紧密。虽然近几年各地建立了越来越多的创业孵化基地,国家为毕业生创业提供了小额贷款,在工商登记等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但这些还不能满足大学生对创业知识、技能、获取资金、规避风险等问题的需要。特别要在高校与社会相结合方面推动创业探索新做法,新思路。
    5、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培训要系统化
    我国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以上是在离校前落实的。现有的1万余人高校就业专职工作人员(包括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是我国就业工作的主力军,这支队伍的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就业工作水平和实效。因此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要把境内常规培训与境外考察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香港、澳门一国两制下高校就业指导特色的方便途径,就近组织交流培训;要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工作专题培训与系统化培训相结合,构建层次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体系,力争使大多数高校就业指导人员都能接受到相应的培训,专业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6、进一步加强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建设
    要研究拟订不同层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建设的规范,推动高校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上水平,上质量。
    7、调动社会力量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整合社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团体资源,形成合力,吸引用人部门参加,推动促进就业工作社会化。